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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職訓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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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明細

班別資料

課程名稱: 電力電子與機電自動化工程師職能訓練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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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訓練起訖日期: 113/06/24~113/10/17
訓練費用: 82670(學員自付額10000元)
訓練單位: 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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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預計報名人數: 30
訓練時數: 506
訓練地點: 學科地點:臺南市永康區 71005台南市南台街1號(南臺科技大學)(1)K310教室(2)B401教室(3)B504教室
術科地點:臺南市永康區 71005台南市南台街1號(南臺科技大學)(1)K308教室(2)K310教室(3)A202教室(4)B401教室(5)B502教室(6)B504教室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或下午)
聯絡電話: 06-2533131#3302
聯絡人: 林于晴
報名日期: 113/01/01~113/06/21
甄試日期: 113/06/21
課程內容: 電子電路原理、電力電子技術、電磁干擾與防護、感測元件應用、工業配電設計、通識課程、電路佈線與打件技術實務、單晶片程式設計實務、電動機控制實務、人機介面應用實務、PLC可程式控制實務、電力電子乙級技術士證照訓練、機電整合技術士證照訓練、參訪行程
課程目標: 使參訓學員能從事電力電子、伺服驅動與工業自動化技術相關之系統規劃、設計、開發、設備檢測、維修及專案工程整合等相關工程從業人員,並能接受相關證照訓練。
就業展望: 可從事電力電子工程師、電子電路工程師、韌體工程師、電源工程師、機電整合工程師、PLC自動控制工程師等,在證照方面協助PLC自動化工程師、電力電子乙級技術士等證照。
參訓資格(學歷): 大學(含)以上
其他條件1: 大四畢業生、夜間部學生
其他條件2: 條件1: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青年(依其參加訓練之開訓日為其年齡計算之基準日)。 未就學(沒有日間部學籍)。 未就業之青年(即以失業 者為限)。 條件2:參加本署、分署及各直轄市、 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 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者,於結訓後180日內,不得參加訓練課程。 參加本署其他職業訓練期間, 不得參加本計畫。 條件3: 訓練期間不得為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 條件4: 參加本計畫以一次為限,曾中途離訓、退訓或曾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者,不得再參加本計畫。
其他條件3:
甄選方式:
其他:大學以上學歷,並經本校線上面試通過篩選者。 1.線上面試: 確認參訓學員就業目標及規劃。 2.報名相關資料書面審查: 身分證正反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切結書、參訓契約書、就業意願同意書。
結訓證書發給要件: 到課時數符合規定,成績評量符合規定
辦理方式:參與課程至結訓日符合規定發給學員結訓證書。 1.到課時數符合規定:出席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 2.成績評量符合規定:完成講師指定之課堂練習或作業。
企業觀摩或實習規劃方式: 企業觀摩 1.本訓練班將會安排2次工廠參訪行程中會進行媒合活動,以利學員能熟悉產業情況與可能面試流程、內容。 2.本訓練班通識課程會進行學員求職規劃、履歷撰寫要點、面試技巧、口試模擬、QA 建議等相關課題。 2.課程期間邀請業界講師至課堂分享產業徵才趨勢、職場求職陷阱。 3.政府單位與學校定期舉辦廠商就業博覽會提供給學員們就業媒合。
就業輔導方式:
辦理就業媒合活動:1.本訓練班將會安排2次工廠參訪行程中會進行媒合活動,以利學員能熟悉產業情況與可能面試流程、內容。 2.本訓練班通識課程會進行學員求職規劃、履歷撰寫要點、面試技巧、口試模擬、QA 建議等相關課題。 3.課程期間邀請業界講師至課堂分享產業徵才趨勢、職場求職陷阱。 4.政府單位與學校定期舉辦廠商就業博覽會提供給學員們就業媒合。 5.建立職訓班學員LINE群組,即時將最新工作職缺與徵才資訊提供給所有學員,滿足受訓學員想快速掌握最新職缺的需求,並積極協助確認徵才資訊的有效性,鼓勵學員投遞履歷表及把握求職機會。

提供個別求職輔導:1.課程期間以及課程結束後會定期個別宣導學員至電子郵件回報勞動部系統就業調查。 2.政府單位與學校定期舉辦廠商就業博覽會提供給學員們就業媒合。 3.無就業學員提供學員個別求職輔導。
報名網址: http://120.117.119.5/reenergynew/signup_main.asp
電子郵件: apumeg902@mail.stust.edu.tw
備註: 1.課程開訓前,將以電話或LINE訊息通知,敬請留意來電及訊息。 2學習獎勵金:每月可領8千元獎學金,由分署直接撥入獎勵對象個人金融帳戶。 3.訓練補助費:訓練費用82,670元/人(學員自付額費用10,000元/勞動部補助72,670元) 。 4.學員自付額1萬元補助申請資格:下述條件皆須達成,方可申請自付額補助。(1)學員課程「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 (2)取得本訓練班結訓證書。(3)結訓日次日起九十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者。(4)青年應於結訓日次日起120 日內,於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主動上傳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並向分署提出自付額補助之申請。
課程簡章: 113年產業新尖兵-簡章112.11.23.pdf